(三)语法、词汇、功能意念和国情知识1.考试要求: (1)检查学生对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语法知识的掌握情况。 (2)检查学生对教学大纲中规定的积极词汇的词义及支配关系的掌握情况。 (3)检查学生对教学大纲中规定的交际意念和情态意念内容的掌握情况。分和4分,将三个部分所得分数相加即是考生的成绩。内容分分为三个等级: 5-6分:内容完整切题,逻辑性强,表达清楚,叙述连贯,总词量不少于110词。 3-4分:内容较切题,较丰富,逻辑性稍差,表达清楚,总词量不低于100词。 2分及2分以下:内容贫乏或不切题,逻辑性差,总词量在100词以下。语音语调分分为三个等级: 4分:语音正确,语调自然。 3分:语音基本正确,语调比较自然。 2分:语音、语调有明显的不足。 (语音语调部分不得给零分) (四)笔语1.考试要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命题要求写一篇在教学大纲规定的题材范围内、不少于175个词(50-60词/10分钟)的叙事文或说明文。 2.考试时间:35分钟。 3.考试方式:命题作文或读后感、看图写作等对写作内容起有一定约束作用的其它形式。 4.所占比重:共计30分,占总量的15%。 5.评分标准:笔语的评分分为语言分析分、内容分和卷面分三个部分,分别占50%、40%和10%,即15分、12分和3分,将三个部分所得分数相加即是考生的成绩。内容分分为三个等级: 10-12分:内容健康、丰富、切题,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有较好的表达方式。书写整洁清楚。 7-9分:内容健康、较丰富、切题,段落分明,逻辑性较强。 6分及6分以下:内容贫乏或不符合要求。篇幅不足者每少5个词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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