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russian > Язык-мост > 2017Изучаем русский

俄国留学的护照延期及换发手续

http://www.partnery.cn  2014-04-29 10:20:51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批准的留学期限内,确因学业尚未完成而护照有效期满,可以

  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护照延期或换发。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

  在教育处(组)注册的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确因学业尚未完成而护照有效期满,可

  以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护照延期或换发。护照延期或换发护照的有效期,根

  据留学人员国内派出单位主管部门(有外事审批权的单位)出具的批件确定。未在教育

  处(组)注册的人员及逾期未归者教育处(组)不予受理。

  单位公派留学人员在办理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派出单位主管部门的批件;

  (2)留学单位出具的延长留学期限证明。

  3、自费留学人员

  在教育处(组)注册的自费留学人员,确因学业尚未完成而护照有效期满,可以在

  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护照延期或换发。护照延期或换发护照的有效期,根据留

  学人员的实际学制确定。自费留学人员在申请办理以上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

  (2)留学院校出具的证明(应包括留学专业、所在年级、毕业或结业时间等内容

  )和与留学院校签订的留学合同。

  未在教育处(组)注册或未按要求交齐各学年成绩单(10月1日前交上学年度成绩

  单)者不予受理。

  4、补发护照手续

  国家公派及在教育处(组)注册的单位公派和自费留学人员如护照丢失,可以申请

  补发护照。

  

  留学人员在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包括丢失经过、原护照种类、号码及有效期,毕、结业时间);

  2、警察局出具的丢失证明、刊有挂失声明的报纸。

  未在教育处(组)注册或未按要求交齐各学年成绩单(10月1日前交上学年度成绩

  单)者不予受理。

  使馆领事部对外接待时间:

  星期一、三、五上午9:00-12:00

  电话:143-15-43; 143-15-40

Автор :     Источник :ru.tingroom    Редактор :Сюе Сивэнь
поделиться:
  • КУХНЯ
  • >>